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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工作需要,我司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储备人员2名,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名额
审判辅助储备人员2名(聘用制法官助理和速录员各1名)
二、招考资格条件
(一)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;
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无违法犯罪记录;
工作态度端正,办事严谨,具有一定的语言、文字表达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,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;
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
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(二)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
1.审判辅助人员(01职位,聘用制法官助理)1名
招聘条件:
1)性别:男女不限;
2)年龄: 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(35周岁以下);
3)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,法律专业;
4)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,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;
5)岗位职责:协助法官履行审判职能,在法官的指导下履行工作职责,审查诉讼材料、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证据交换,协助法官组织庭审活动,协助法官草拟
审理报告、裁判文书的部分内容,协助法官总结审判经验等辅助性工作。
6)薪资待遇:采用经费包干的形式,每人每年包干110000元(包含五险一金、经济补偿金、管理费、税费、服装费等)。
2.审判辅助人员(02职位,速录员)1名
招聘条件:
1)性别:男女不限
2)年龄: 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(30周岁以下);
3)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;
4)同等条件下,法律专业优先录用;
5)岗位职责: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庭前准备工作,案件记录,整理、装订、归档案卷材料,协助法官助理完成电子卷宗等辅助性工作。
6)薪资待遇:采用经费包干的形式,每人每年包干75000元(包含五险一金、经济补偿金、管理费、税费、服装费等)。
三、招考办法、程序及时间安排
(一)报名时间:2020年4月3日--4月14日(工作日上午8:00-12:00、下午14:30-17:30)
(二)报名地点:厦门市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(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环城北路81号四楼办公室;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小陈7361152)。
(三)报名方法:报名时需提交《报名表》一式二份、近期同一底片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,并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学历、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。
(四)考试办法
审判辅助人员(01)(02)岗位考试内容为笔试、速录技能测试、面试三部分。
1.笔试:采取闭卷方式进行,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,不指定复习材料,总分为100分;
2.速录技能测试:采取听打形式,主要考察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、准确率等,总分为100分;
3.面试:根据笔试、速录技能成绩之和按照从高到低以1: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。不足该比例的,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。
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,面试分值为100分。
4.由笔试、速录技能测试、面试成绩按3:3:4比例折算综合成绩,按从高到低顺序录取。
(五)体检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与政审考察:
体检人员携带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,不按时参加体检者,视为放弃资格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标准。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。考生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,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,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,以复检的结果为准。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。
2.政审考察。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。
(六)聘用
1.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、考核、体检结果,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。
2.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,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
五、其它事项
(一)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,并对提交的信息核相关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。凡弄虚作假、恶意报考的,一经核实,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。
(二)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,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,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;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。
(三)本招聘简章的解释、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,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同安保安公司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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